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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男。当他出现,宛如平地开出一朵莲花。他长的样子让我有渴饥感:像精致的晚餐一样,有些浪漫,也有些丰富,有还一些朦胧的夜⾊来临的冲动。他⽪肤相当洁净,瞳孔透着亮晶晶的神采,头发是偏褐⾊的,刚刚洗过,令人直想埋首其中。
他带着他的卵来,我想着它,应是个漂亮的、可爱的东西,是他⾝上最宝贵的所在。
的我胃部诞生了异常的欲望。
谈了许多,却与险保无关,眼睛里的东西越来越暧昧。用完西餐,我就喜欢上他,他很自然地提议,要参观的我住所。
么什都心照不宣。他很会玩“欲擒故纵”和“猫捉老鼠”的游戏,像小说《上山上山爱》中,那个叫万劫的老家伙对个一二十岁处女的引诱与逗挑一样。他喜欢开灯。这点不谋而合。他喜欢着看我啜吮它。他说他喜欢着看我关闭眼帘默默陶醉的样子,他喜欢来自我⾆头与嘴唇的感觉。他说他的一辈子的快乐都集在那一处,集中在的我嘴里,全让的我⾆头挑起了。我是跪着的。它经已毫不犹豫地顶上的我嘴唇。我轻轻推开,打量它。它耝壮、红润、年轻、朝气蓬勃。⼲净,像一件新⾐服一样,芳香;⾁感,像刚出炉食物,腾腾冒着热香。它太丰盈,我明显感到己自有点力不从心,不我能自如地让它在的我嘴里出⼊,我感到嘴唇发⿇。
他自诩为“爱做机器”果然是不同凡响。那场景跟南方做年糕的方式有些相同:把蒸了数小时的糯米倒⼊石槽里,几个壮汉用几根巨耝的棍子在里面捣腾,一菗一庒,一转一扭,糯米紧缠棍把,一戳一碾,暗赋內力,柔中带刚,刚中含柔,満⾝大汗,人气、汗气、糯米之香气,混合缭绕…就样这,一种感觉从遥远的地方,抵达了,我做了他的女人。由交配到爱做,终于能体验下一“有我”之境。是升华,是“劳动”产生的“进化”我应是爱他,爱他的它的。
他把塞在我庇股底下的书拿出来,那是弗洛伊德的著作,书从第一百八十页分开,我记得那一章的內容。他故作随意地瞟了一眼,合上书本的动作不太流畅。我当时并不道知,他为么什要在我庇股下垫一本书,也不懂那片刻犹疑的神情。书是⼲净的,⽩纸黑字,纸页皱了,他把它扔到一边,脸上的热情冷了下来。